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桌面快捷方式 法制山东网     主编信箱: fzsdgw@163.com   新闻热线:0531-82719923      
法制山东网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旅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杜绝和严查“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0531-82719923
临沂 枣庄 日照 威海 淄博 泰安 东营 济南 聊城 德州 青岛 济宁 菏泽 烟台 潍坊 滨州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法制山东滨州 > 滨州司法 > 正文

兴隆司法所“四要求”做好回访工作 确保人民调解实效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付希红 时间:2020-10-27

    法制山东10月27日讯:通讯员:付希红  近年来,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和网格员的作用,将矛盾消灭于萌芽状态。东营市垦利区司法局兴隆司法所不断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经验,“四要求”做好回访工作 确保人民调解的实效。

 
        一是讲究实效。要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回访,讲求实效,不走过场。
 
        二是回访及时。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在调解协议达成后的适当时间内派员进行回访,以便及早发现和解决新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减少工作中因失误影响协议的履行。
 
        三是注重侧重点。对那些比较复杂、疑难的纠纷,或者协议的履行有一定难度的纠纷,或者当事人思想情绪尚不稳定、容易出现反复的纠纷,要列为重点回访的对象,坚持适时回访、重点回访。
 
         四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当事人思想出现反复,或者有些问题尚未落实的,或是未能完全履行协议的,调解人员都应当及早发现,加强对当事人的说服教育,针对不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解决。
 
          (付希红)
责任编辑:于学亮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省外频道: 法制内蒙古网 法制湖北网 法制河南网 法制江西网 法制广东网 法制广西网 法制海南网 法制江苏网 法制安徽网 法制浙江网 法制福建网 法制上海网 法制湖南网 法制山西网 法制黑龙江网 法制吉林网 法制河北网 法制北京网 法制天津网 法制宁夏网 法制新疆网 法制青海网 法制陕西网 法制甘肃网 法制四川网 法制云南网 法制贵州网 法制重庆网 法制辽宁网 法制西藏网 更多
关于《法制山东网》 发展历程法律声明招贤纳士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fzsdgw@163.com 新闻热线:0531-82719923
Copyright © 2020 版权所有 法制山东网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山东尚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20023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14820200028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