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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司法所开展“禁烧秸秆,保护环境”法律宣传活动

来源:未知 作者:于娇娇 时间:2020-06-26
6月5日临沭县司法局青云司法所联合青云镇政府制作了宣传横幅,悬挂在行政村主要道路两侧、以及各村防火点等醒目位置。还制作了禁烧秸秆法律宣传彩页,由各村防火点的负责人发放给路过的村民,营造出浓厚的禁烧宣传氛围。

        为了提高村民禁烧秸秆的意识,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6月5日临沭县司法局青云司法所联合青云镇政府制作了宣传横幅,悬挂在行政村主要道路两侧、以及各村防火点等醒目位置。还制作了禁烧秸秆法律宣传彩页,由各村防火点的负责人发放给路过的村民,营造出浓厚的禁烧宣传氛围。ja3法治山东网

 
       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破坏土壤成分,影响人类的呼吸健康,百害无一利。《大气污染防治法》明令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构成犯罪的依法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在田间焚烧秸秆,容易造成火灾,这种行为是在危险场所使用明火,也违反了《消防法》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有下列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过开展禁烧秸秆的法律宣传活动,做到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让不烧秸秆成为老百姓的共识和农村生产生活常态,确保田间地头没有火点出现。为建设美丽和谐家园做出司法行政人应有的贡献。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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