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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司法局启动“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王德卫 时间:2021-07-13
      法制山东网7月13日讯:6月15日,魏庄镇某村委办公室里面人声鼎沸,司法所长、法治带头人正在这里现场了解村民诉求,寻求着解决问题的办法。原来,村民前些年各自缴了部分现金,向村里购买宅基地,但是村干部未能兑现宅基地,现金眼看就要打水漂,村民按捺不住焦躁的情绪,想要越级上访,多亏了了村里的法治带头人马某及时制止,马某了解了村民的诉求,积极给村民出主意、讲法律、想办法,邀请司法所长到村里现场调解。在司法所长和法治带头人的共同努力下,村里答应先给这些村民部分现金,待“七一”后再付清全部现金。调解方案得到了村民的一致同意,矛盾化解取得了圆满成功。


像马某这样的村级“法治带头人”在全县还有许多。实施“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目的是通过“法治带头人”,助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使之成为提升社会法治意识、预防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一大推力,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莘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推出的一项重要民生实事之一。


 “法治带头人”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法律资源,是最了解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最接地气的法律服务力量。莘县司法局充分利用先行优势,在实施“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中勇于探索创新,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运用律师、公证、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资源,由镇级法律顾问组成县级“法治带头人”顾问团,县司法局组织“法治带头人”顾问团定期培训,再由“法治带头人”顾问团分赴各镇街对村级“法治带头人”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法治带头人”的业务指导,提供必要支持。


截至目前,莘县共遴选出首批“法治带头人”856人,为全县广大村民提供身边的法律服务,在普法宣传、依法维权、民主建设、法治创建等工作中起着模范带头的作用,肩负着法治助力乡村振兴的时代重任。
 


责任编辑: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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