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入村居 罢讼息访睦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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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6-19
2020年4月,峄城区古邵镇梅台村村民李某,怒气冲冲的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言辞激烈的要求提供法律援助,经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安抚劝解后,李某诉说了案情,原来,李某家为了增加收入,在本村本人的责任田内种植了大蒜,邻地的邻居种植的小麦,邻居在麦田里打除草剂,因为风比较大,刮到了李某的蒜地里了,造成了约一亩大蒜不同程度的减产,协商不成赔偿,准备起诉,因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意识到本案的难点,一是李某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大蒜被邻居打了麦田除草剂,二是很难确定大蒜的减产情况,三是大蒜减产和邻居给自家麦田打除草剂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确定。若进行司法鉴定,所需费用又占诉讼标的过大,诉讼风险很高。
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详细的向李某告知了诉讼的风险,并向其建议和解,征得本人同意后,又联系其所在的村委会和对方当事人,经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剖析讲解,在村委会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邻居愿意承担李某的大部分减产损失。
区法律援助中心不仅尽心的向受援对象提供法律诉讼援助,还能分析利弊风险,将矛盾化解于萌芽之中,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杨兆阵)
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详细的向李某告知了诉讼的风险,并向其建议和解,征得本人同意后,又联系其所在的村委会和对方当事人,经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剖析讲解,在村委会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邻居愿意承担李某的大部分减产损失。
区法律援助中心不仅尽心的向受援对象提供法律诉讼援助,还能分析利弊风险,将矛盾化解于萌芽之中,受到了群众的好评。(杨兆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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