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沂南双堠镇:调解工作三步走,和谐社会大家有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郑发余
时间:2022-03-12
法制山东网3月12日讯:人民调解组织通过调解工作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手段,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要求。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双堠镇在矛盾纠纷调解处理过程中总结案例,结合实际,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良性机制,进一步降低了矛盾纠纷的发生,提高了调解的成功率。
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将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纳入考核,确保矛盾纠纷排查的成效。将各村网格员纳入矛盾纠纷调解员队伍,要求网格员定期走访排查矛盾纠纷,随时关注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人群,发现特殊情况及时上报,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及时介入调解,掌握调解矛盾纠纷的主动权,及早化解矛盾,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成功率。。
二是深入一线实地调解。在调解矛盾过程中,走出机关,深入矛盾发生一线,设身处地代入角色,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首先进行情况调查,向第三方村两委干部、包村干部、熟知情况周围群众了解情况,确保掌握客观真实的情,为调解做好准备;继而了解双方需求,动之以情,明之以理,晓之以法,引导双方平静理智的和谈,直至达成调解成功。对于调解不了的矛盾纠纷,也在稳定事态的基础上,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调解过程中充分运用亲情教育,以情感人,进行伦理道德教育,以德服人,进行法律法规教育,以法服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及时总结提升,建立回访制度,确保调解成效。对已处理的纠纷,在档案整理过程中总结实用的经验办法,定期召开研讨会相互学习,交流经验,提高调解水平和调解质量。建立回访制度,组织调解员和各村网格员对处理的矛盾纠纷定期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排查、调解、处理、回访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提升,确保调解成效。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双堠镇综治中心)
(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双堠镇综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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