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公安“断卡”行动攻势凌厉 行动半月抓获7人查实倒卖信息70余
来源:法制山东滨州
作者:法制山东滨州
时间:2020-11-02
法制山东10月27日讯:全国公安机关部署开展“断卡”行动,分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警力成立“断卡”行动小组,专业专攻,迅速行动,定期研判调度,不断深挖,顺线追踪,半月时间,成功切断三条非法买卖银行卡电信诈骗灰色产业链,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实倒卖信息70余套(每套含银行卡、U盾、手机卡、身份证照片)。
10月12日,经研判查询,民警在滨城区某理发店抓获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犯罪嫌疑人吴某某(男,23岁)、邢某某(男,23岁)。
10月14日、27日分别将崔某某(男,22岁)、刘某某(男,22岁)传唤至公安机关,成功斩断潜藏在我区的非法买卖银行卡电信诈骗灰色产业链一条。经查,2020年6月份以来,二人为非法牟利,在滨城区收购他人银行卡40余套,出售给边境上线,非法获利1万余元。
10月20日,通过细致研判发现张某(男,26岁)、齐某某(男,31岁)有非法买卖银行卡重大嫌疑。10月20日、21日,民警分别在某居住小区和黄河二路渤海七路附近某宾馆将二人抓获。经查,二人非法倒卖银行卡20余套。
10月27日,通过细致研判发现杨某某(男,24岁)有非法买卖银行卡重大嫌疑。当日传唤到案,经查,杨某某非法倒卖银行卡10余套。
以上7人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为什么实施“断卡”行动?
“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来搞电信诈骗,还会用来搞网络贩毒、网络赌博等犯罪。据新闻媒体报道,每年网络赌博流出的资金就达万亿级别,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对公账户或者第三方支付账户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而每一个被诈骗、被网赌沾染的家庭,都会有一个人间悲剧。更关键的是,很多不明真相的大学生、村民,在被开卡中介忽悠后,不惜牺牲自己的信用办理电话卡、银行卡贩卖,最后被法律惩处或者信用惩戒,此生再难有翻身的机会,十分让人痛心。全国部署开展 “断卡”行动,是从源头上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的重要举措。
“断卡”指的是哪些卡?
“断卡”行动中的“卡”是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和银行卡。
手机卡: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公账户、结算卡,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断卡”行动打击的是谁?
“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
开卡团伙
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即“卡农”),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内鬼”。
带队团伙
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扫村”、“扫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学生办卡,性质十分恶劣。
收卡团伙
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卡头”。有些物流公司、公司的员工也参与收卡。
贩卡团伙
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断卡行动开始每个人要做什么?
按照现在的规定,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不要卖卡!有的人可能会认为,卡是用自己的钱买的,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的,属于自己的个人物品,出售自己的个人物品为什么就不行呢?其实,将自己的卡卖给“两卡”犯罪人员牟利的,也是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重申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属于违法犯罪!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杜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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