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开发区检察院发出全市首份声环境领域检察建议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申冲
时间:2021-02-10
法制山东网2月10日讯:近日,日照开发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发现群众对金海湾社区周边超市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行为不胜其扰,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未能有效解决,致使居民长期生活在广告噪音之下。
近日,日照开发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发现群众对金海湾社区周边超市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行为不胜其扰,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未能有效解决,致使居民长期生活在广告噪音之下。
2月2日,检察官现场实地查看发现,上述超市使用高音喇叭招揽顾客的违法行为仍未改正,高音喇叭仍持续循环播放 “大白菜八毛五,粉条二块九毛九”等商品价格,现场热闹如集市,让群众不胜其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山东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均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建成区内的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上述超市的做法明显违法,且长时间存在未予以纠正,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经检察长批准后,我院当日立案,2月4日向公安机关发出建议,建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法对上述超市违法行为予以处置,保护群众生活环境和身体健康。
收到检察建议后,公安机关高度重视,2月5日,区公安局法制大队、臧家荒派出所联合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共同约谈上述超市负责人和社区物业,劝导超市规范有序经营,并进一步释法说理,对今后仍使用高音喇叭等方式招揽顾客违法经营将严格依法处理,超市负责人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表示理解,并表态今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不再使用高音喇叭等方式招揽顾客,规范经营。
日前,检察人员多次回访金海湾社区居民发现,上述超市未再使用高音喇叭。
(申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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