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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历城区人民检察院 “小荷工作室”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陈雪鹏 丁洪亮 时间:2022-04-02
       法制山东网4月2日讯:为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检工作理念,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5年成立了“小荷工作室”,选拔员额检察官宋薇和检察官助理张嘉蓓组成办案组独立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案组成立以来,始终秉持“挽救一个孩子,温暖一个家庭,和谐一个社区”的理念,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责过程中,大力开展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教育挽救工作,不断延伸未成年人检察监督职能,努力把“小荷工作室”打造成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平台、教育挽救平台和权益维护平台。
 
  “小荷工作室”立足未检职能,依法办理各类涉未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21年以来,共计办理审查起诉案件31案42人,审查逮捕案件22案31人。积极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制度,开展社会调查36人次,落实法律援助12人,联合观护机构对涉案未成年开展针对性考察帮教50余次,对不捕不诉的涉案未成年人均开展训诫教育和不公开宣告,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家庭的教育指导,累计向未成年人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31份。
 
  加强检察监督职能,坚持把每一起涉未案件办成精品,坚持发现涉案线索推动社会综合治理。从严惩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监督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立案2件;办理一起遗弃新生儿案,在从严惩处遗弃犯罪的同时,支持济南市儿童福利院向历城区法院提出撤销监护权之诉,维护被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其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先后办理了济南市首例针对性侵学生案件适用从业禁止案件、首例撤销监护权支持起诉案件、首例利用网络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对相关案件的办理均具有一定指导意义。办理的徐某某强奸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落实强制报告、从业禁止制度典型案例。
 
  创新“1+2+2+3”工作新模式,构建司法办案、观护帮教、权益保护一体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平台。建立“捕、诉、监、防、教”五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未检案件专门化办理。注重工作延伸,挖掘司法保护深度,构建预防矫正体系和社会保护体系,把未检工作延伸到案前预防犯罪、案后教育挽救等各个方面,最大限度保护和挽救未成年人。今后,将发挥品牌优势,致力于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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