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临淄检察院:公益诉讼守护您的“脚下”安全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1
时间:2022-04-11
法制山东网4月11日讯:小小窨井盖,却常常因为缺损成为“吃人”的“马路杀手”,威胁群众的出行安全。为了守护群众的“脚下”安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切实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近期,有群众反映,淄博市临淄城区晏婴路与天齐路路口有一处窨井盖严重破损。收到线索后,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派干警至现场开展实地调查。经调查发现,破损窨井盖位于晏婴路天齐路北5米快车道上,人流车流大,破损的窨井盖周边又无明显的警示标志,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极易造成车辆事故和人员伤害。
检察官迅速在窨井盖旁设置了警示标志,并对城区主要道路进行细致摸排,发现“问题”井盖两处。随后,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取得联系,并在现场召开诉前磋商会议,督促相关权属单位对问题窨井盖及时修复,消除公共安全隐患。4月6日,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收到管理部门的整改情况,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缺失、损坏的井盖已经全部“焕然一新”。
只有树立“小井盖,大民生”司法为民的理念,才能真正形成系统治理“问题”窨井盖的长效机制。经调研,淄博市临淄区窨井盖设施面宽量大,涉及市政、通讯、自来水、燃气、电力、热力等多行业多部门,需要厘清的权属职责错综复杂,简单的将窨井盖以旧换新很难解决权责不清的问题。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据此立即向有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全区范围内“问题”井盖进行排查,并厘清各类窨井盖的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建立窨井盖标准化管理制度。
群众利益无小事,小案件反映大民生。下一步,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主动担当作为,深度关注民生,为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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