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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满释放不到一周,他持菜刀“重操旧业”

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6-25
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刚刑满释放不到一周,于某在半夜竟又“重操旧业”,持菜刀敲碎别人的车窗实施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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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刚刑满释放不到一周,于某在半夜竟又“重操旧业”,持菜刀敲碎别人的车窗实施盗窃。
 
         刑满释放后的于某不但不谋求正当工作,反而又起歪心。2018年3月某日凌晨1点半左右,街上悄无人烟。于某一手拿着菜刀,一手持手电筒,来到一开放式小区大门处,环顾四周无人,在一辆白色天籁轿车前停了下来,用手电筒照向车内观察了一会儿后,用菜刀将车窗玻璃砸碎,盗窃了车内一部白色魅族手机。随后于某又来到一个路口处,采用相同的作案方式将一辆别克轿车的车窗玻璃砸碎,盗窃了车内一部白色华为手机及人民币500余元。通过这种砸破车窗玻璃盗窃的方式,于某在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先后作案多次,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经市北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市北区法院判处被告人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退赔被害人损失,不得假释。
 
        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在停车时,要尽量选择停在公安交通等部门指定的停车场。离车后,应将车内贵重物品如手机、钱包、手提包、相机、笔记本电脑等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应设法转移或作隐藏处理,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
 
         (刘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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