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受贿、挪用公款 临沂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作良受审
8月20日上午,临沂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作良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作良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
被控受贿1200余万、挪用公款3000万,临沂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作良受审
8月20日上午,临沂市政协原副主席李作良受贿、挪用公款一案在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李作良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李作良利用担任临沂市住建局局长、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政协临沂市委员会副主席兼任临沂市东风东关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协调推进小组组长的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或单位谋取利益,收受或索取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254.540339万元,并于2011年12月22日挪用公款3000万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宣读了起诉书,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作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本案定罪和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李作良作了最后陈述。法庭依法保障了被告人李作良的各项诉讼权利。
社会各界人士共计80余人旁听了庭审。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 [山东检察]济宁市金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挂牌成立社区矫正驻检室
- [山东检察]山东烟台市福山区检察院举行新任检委会委员宣誓仪式
- [山东检察]踔厉奋发 笃行不怠 凝心聚力实现“三争”目标
- [山东检察]山东潍坊高新区检察院举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牌仪式
- [山东检察]山东济宁任城检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构建安全生产溯源治理
- [山东检察]山东潍坊高新检察人的坚守
- [山东检察]山东济宁任城检察:踏着春天脚步,共“植”美好明天
- [山东检察]山东济宁任城检察: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
- [山东检察]山东济宁任城:开展“传承雷锋精神 检察普法宣传”志愿服务活动
- [山东检察]山东济宁任城检察:开展“守党员初心·谋发展新篇”主题党日活动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