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无证驾驶本是错 逃避检查罪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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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03
2018年4月16日,莒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务罪,莒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莒南:无证驾驶本是错 逃避检查罪更大
无证驾驶本来就是错,遇到交警检查,不但不主动承认错误,争取宽大处理,却糊涂地驾车逃跑,还将执勤交警拖行十余米,落了个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的下场。
2018年3月15日7时50分许,山东省莒南县板泉镇青年王某无证驾驶鲁QG7H93号小型轿车(逾期未检验)沿莒南县城隆山路由南向北行驶,驶至隆山路与十泉路交汇处时,被临沂交通警察支队莒南大队执勤民警葛某某查获。当葛交警准备打开王某驾驶轿车的驾驶室进行执法检查时,王某突然加速并强行变道行驶,将葛交警拖行十余米后逃离。当日,王某被莒南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2018年4月16日,莒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务罪,莒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鉴于被告人王某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被告人王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的一审判决。
法官说法: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无证驾驶最多会被罚款拘留,但不会形成犯罪,如果一旦为了逃避检查而选择逃跑,很容易形成妨害公务罪(或交通肇事罪),犯下得不偿失的罪行。在此,法官告诫大家:如果发生了无证驾驶的事情,千万不要为了逃避处罚而选择驾车逃跑。因为妨害公务罪是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的。
(邹旭 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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