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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法院“四个强化”推进庭审规范化建设

来源: 作者: 时间:2015-10-10
近年来,曹县法院以庭审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通过案件庭审的程序公正,切切实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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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山东网曹县讯(特约记者 田源  通讯员 张新景)近年来,曹县法院以庭审规范化建设为重点,扎实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建设,通过案件庭审的程序公正,切切实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庭审能力。积极拓展选人用人渠道,优化选人用人机制,缓解案多人少矛盾。近3年来,公开招录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后备法官、书记员等41人,队伍年龄结构、学历层次进一步优化,法官断层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不断优化教育培训机制,加大学习交流力度,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提高法官庭审能力,先后选派法官到上级法院、兄弟法院学习交流36人次;选派246名法官参加省市法院组织的培训班。
 
        二是强化机制完善,规范庭审行为。庭审前,抓好庭前准备工作,辅助人员做好科技法庭设备调试、庭前安检,核实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确保庭审环境正常有序;法官认真制作庭审提纲,对法律关系、争议焦点、举证责任等问题进行初步梳理。庭审中,要求合议庭成员分工配合、集体讨论,在阐明合议意见时做到客观、公正,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评估并制定应对措施。出台规范庭审行为和庭审着装管理办法,要求法官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要求法官庭审着装整洁规范、朴素大方,庭审用语表达严肃、准确、规范、文明。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完善审判流程公开机制,建成12个高清数字化法庭,实现对庭审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除依法不能公开或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全部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今年以来,公开审理各类案件7816件。制定安全保卫规定,明确庭审安保工作规程和责任,确保庭审安全。庭审牛,重点评查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说理、文书格式等,评查等次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三是强化庭审笔录制作,确保庭审完整。明确记录内容。法庭笔录应当完整、准确、规范地反映法庭审理情况;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宣读起诉状、申诉状、答辩状等时,应当记录要点;诉讼参与人在庭审中与案件相关的语言应当准确记录,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针对案件有意识作出的肢体动作及下意识的举动也应当予以记录;证据的名称、来源及要证明的问题应当准确记录;法庭调查、辩论各阶段的记录应当清晰,各阶段转化的标志性语言应当记录。法庭笔录的基本内容应当与录音录像一致,且电子法庭笔录应当保存或上传到审判管理系统。规范确认程序。书记员应当依法向诉讼参与人宣读笔录,或者交其阅读;打印好的法庭笔录每页应当编页码,并交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捺手印,诉讼参与人拒绝签名或捺印的,记明情况附卷;诉讼参与人只捺印的,也应当在法庭笔录的最后一页或记录其参加审理的笔录的最后一页签名。严格修改。有差错需改正的,可在电子笔录中先改正并打印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捺印;不方便重新打印的,应当要求相应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就改正内容签名并捺印;修改内容较少的,可在修改内容上捺印,修改内容较长的,应在修改内容的首尾捺印。诉讼参与人认为法庭笔录有差错要求修改的,法庭笔录与同步录音录像一致,告知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及时另行提交书面说明或在法庭笔录尾部书面载明其意见。
 
        四是强化考评监督,优化庭审作风。开展庭审考评活动,细化庭审考评标准,对严重违反庭审规范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将庭审程序作为审务督察工作的重点,每月对各审判部门庭审活动开展一次专项督察,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制作审务督察通报,督促其及时整改。今年以来,发出督察通报7份。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执纪监督员关于庭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建议。今年以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155人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今年提请县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82名,使人民陪审员人数达到249名。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756件,一审案件陪审率达到100%,构建起“综合素质高、工作机制全、陪审案件多,社会影响好”的陪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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