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桌面快捷方式   主编信箱: fzsdgw@163.com   新闻热线:0531-82719923      
临沂 日照 威海 淄博 泰安 东营 济南 聊城 滨州 德州 青岛 济宁 菏泽 烟台 潍坊 枣庄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快讯 > 正文

山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民法典》

来源:未知 作者:于娇娇 时间:2020-06-26
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为增强社区矫正对象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山亭区司法局山城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民法典》。4wX法治山东网

 
        此次学习活动采取单独学习的方式,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通过微信群介绍了《民法典》编纂的重大意义、与老百姓的关系和主要框架,重点围绕婚姻关系、物权、合同权、继承权等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了讲解。并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民法典》的系统学习,提醒他们在进行民事活动时,严格用法律约束自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按时提交学习笔记。
 
        此次学习活动,社区矫正人员感触颇多,认为《民法典》广泛确认了个人所享有的各项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涵盖了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是公民权利保障的宣言书,是人民美好幸福生活的重要保障。并表示,如今已经是法治社会,全民学法守法已经成为共识,在今后的生活中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相关管理规定,服从司法所管理,遵纪守法,顺利解矫,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守法公民。
 
         (孙学平 胡月明)

网友评论:

栏目分类
省外频道: 法制山西网 法制吉林网 法制黑龙江网 法制湖北网 法制河南网 法制江西网 法制广东网 法制广西网 法制海南网 法制江苏网 法制安徽网 法制浙江网 法制福建网 法制上海网 法制辽宁网 法制重庆网 法制内蒙古网 法制河北网 法制北京网 法制天津网 法制宁夏网 法制新疆网 法制青海网 法制陕西网 法制甘肃网 法制四川网 法制云南网 法制贵州网 法治西藏网 法制湖南网 更多
关于我们招贤纳士联系我们网站声明 │ 投稿邮箱:fzsdgw@163.com 新闻热线:0531-82719923
Copyright © 2020 版权所有 法制山东网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山东尚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20023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14820200028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