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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现“裂缝 ” 合法合情调解促和谐 -----阳谷县司法局阎楼司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张利娜 时间:2022-03-06
      法制山东网3月6日讯:2022年2月8日,年后开班第二天,73岁的阎楼镇某村村民郑某来到阎楼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请求调解与其两个子女之间赡养纠纷。阎楼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司法所长胥学涛立即联系专职调解员,村调委会主任,及时介入调解,成功化解了这一母子间的矛盾纠纷,从而避免了母子反目的风波。
案例回顾:
接到申请后,阎楼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记录,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马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
经过调查了解,终于得知事情的经过。当事人郑某(女)育有二子,长子张军(化名),次子张发(化名),均已成家立业。郑某及其老伴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先前的一些积蓄也用在了两个儿子身上。多年来生活及小病花费靠养老金及张军接济。郑某及老伴曾经住院的医疗费也由张军自己承担。在住院期间,二儿子张发既不去探望,也不分摊医药费,郑某多次打电话也不接听。期间村调委会多次进行调解未果,后期张发不再露面并拒绝参加调解。
核实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与张发进行联系,未果。后司法所所长胥学涛、专职调解员潘丽华、村调委会主任主动到张发家中了解、说明情况。对张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如一直不露面,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但家庭内部的赡养纠纷若是“对簿公堂”,往往有伤家庭和气,不利于老人安享晚年,对其子女的社会声誉也会造成不利影响,最终张发同意进行调解。
待调解双方到达村调委会后,阎楼司法所所长胥学涛对他们讲解了有关赡养的法律知识,让大家明白,赡养老人是每个儿女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作为儿女要主动承担赡养义务。接近半天的协商调解,让很少相聚的一家人解开心结、一吐为快。调解过程虽很艰辛,起起落落,但毕竟血浓于水,最终大家都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一是张军、张发承担赡养义务,每人每月分别支付赡养费200元;二是每人每月轮流到父母住处陪护、照顾父母的生活;三是以后父母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两人均摊。最终这起赡养纠纷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3月3日上午,郑某前往阎楼司法所送来锦旗表示万分感谢,她动情地握着胥所长的手说道:“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现在我两个儿子对我都很好,我现在生活很满意,家庭关系也和谐,这都是多亏了您呀!”
 
做好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是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是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本案的成功调解既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解决急难愁盼之忧,又弘扬了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美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彰显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阎楼司法所 张利娜
 
文章录入:法制山东                       责任编辑:于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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