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城区司法局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习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法制山东滨州
时间:2021-06-08
法制山东6月8号讯:
6月3日,滨城区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集体学习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区委副书记、区长张谦主持,区政府党组成员、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区司法局局长刘军领学。
张谦强调:一要重视法治工作。两个《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要牢固树立“依法有法办、有法依法办”的理念,深刻把握社会治理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变局、开拓新局,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二要坚持领导带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区政府班子要带好头,按照《职责规定》要求,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从实践层面把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三要加大督察力度。要结合法治政府示范区创建工作,紧盯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真督实察、逐层传导、强化问责,保障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各级党委政府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者、推动者,也是被督察的对象,必须主动接受督察,支持配合督察单位开展工作,形成以督察促整改、以整改促提升的工作机制,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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