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鱼台交警不断强化《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宣传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黄培伦
时间:2022-04-08
法制山东网4月8日讯:《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第145次常务会议通过,2022年3月14日省政府第348号令予以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鱼台交警不断强化《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的宣传,深入街道社区、厂矿、学校、物流公司等单位,结合“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广泛宣传,详细讲解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和开车系安全带的重要性,与群众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知识交流,讲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倡导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山东省济宁市鱼台交警大队)
(山东省济宁市鱼台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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