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司法局:打造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王德卫
时间:2021-08-13
法制山东网8月13日讯:近年以来,莘县司法局不断创新载体,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提升硬件水平为抓手,探索形成“行政和解、一站服务、线上线下结合”集约化非诉讼纠纷化解机制,构建起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立足依法行政
从“诉讼”引到“非诉”
今年5月,莘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调解室挂牌成立,入驻一站式矛盾纠纷“大调解”平台,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行政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到调解室倾听民情民意,提出矛盾解决方案,展示了政府机关对法律的尊重,对百姓的重视,提振了百姓对纠纷化解的信心,提高了行政争议化解成功率。目前调解室已顺利组织了21件审前和解,机关负责人参与率达“100%”,实现“诉”到“非诉”理念的转变。
提升硬件水平
建设“一站式”非诉平台
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建成县、镇(街)、村(居)三级全县全覆盖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在县级,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按照“前台后厂”模式设置功能分区,在大厅设立受理窗口,在大厅后设置调解区域,打造了集法律服务、公证、律师、矛盾调解为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实地平台。在镇级,均成立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站,服务站依托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悬挂醒目的外观标识,完善法律服务和调解流程,设置受理窗口、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多个功能室。将镇村法律顾问、律师纳入调解员队伍,建立专职调解队伍。在村(社区),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组织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受理群众的矛盾申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打造了集“矛盾排查化解+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于一体的法律服务综合体。
创新统一分流
优化“网上+网下”非诉渠道
积极利用智慧调解APP、微信公众号、远程可视化智慧平台等互联网信息,打造网上平台,实现反映问题不出门。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扇门解决”要求,建立集约化非诉讼纠纷受理统一立案分流制度,让纠纷化解从“单兵作战”转变为“合成作战”,打造线下综合受理平台——实现非诉讼集约化纠纷化解中心,充实专人力量,受理跨区域、疑难性、风险高的矛盾纠纷,由县中心集中研判后,分流指派到具体调解单位,或集中化解。
同时,在24个镇街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856个行政村、2个律师所、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起调解组织,初步形成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莘县非诉纠纷化解机制的建设和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形成,有力地推动了调解资源的集中融合,有效减少了信访和诉讼增量。自2020年8月“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成以后到2021年5月底,全县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51件,其中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政复议、法律援助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达342件,实现了“进一扇门、办所有事”,有效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从“诉讼”引到“非诉”
今年5月,莘县行政机关负责人调解室挂牌成立,入驻一站式矛盾纠纷“大调解”平台,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行政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到调解室倾听民情民意,提出矛盾解决方案,展示了政府机关对法律的尊重,对百姓的重视,提振了百姓对纠纷化解的信心,提高了行政争议化解成功率。目前调解室已顺利组织了21件审前和解,机关负责人参与率达“100%”,实现“诉”到“非诉”理念的转变。
建设“一站式”非诉平台
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建成县、镇(街)、村(居)三级全县全覆盖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在县级,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按照“前台后厂”模式设置功能分区,在大厅设立受理窗口,在大厅后设置调解区域,打造了集法律服务、公证、律师、矛盾调解为一体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实地平台。在镇级,均成立了“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站,服务站依托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悬挂醒目的外观标识,完善法律服务和调解流程,设置受理窗口、调解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室等多个功能室。将镇村法律顾问、律师纳入调解员队伍,建立专职调解队伍。在村(社区),依托司法行政工作室,组织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受理群众的矛盾申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打造了集“矛盾排查化解+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于一体的法律服务综合体。
优化“网上+网下”非诉渠道
积极利用智慧调解APP、微信公众号、远程可视化智慧平台等互联网信息,打造网上平台,实现反映问题不出门。按照“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服务、一扇门解决”要求,建立集约化非诉讼纠纷受理统一立案分流制度,让纠纷化解从“单兵作战”转变为“合成作战”,打造线下综合受理平台——实现非诉讼集约化纠纷化解中心,充实专人力量,受理跨区域、疑难性、风险高的矛盾纠纷,由县中心集中研判后,分流指派到具体调解单位,或集中化解。
同时,在24个镇街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在856个行政村、2个律师所、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起调解组织,初步形成县、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责任编辑: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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