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司法局:广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王德卫
时间:2022-04-23
法制山东网4月23日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律知识,筑牢基层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提升基层人民群众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意识,连日来,莘县司法局积极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下发专门普法通知,组织全县司法行政干警、“正义之心”普法志愿者和律师组成“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志愿团,分别在各自辖区开展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中,各普法志愿团深入到多个机关单位、金融机构、街道集市、社区市场等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发放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读本和宣传彩页,向群众介绍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立法目的、适用范围、重点章节等知识,重点讲解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依法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参入基层、防止未成年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和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等六个亮点内容,引导广大群众和学校师生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切实保障自身安全,共同凝聚反有组织犯罪的强大合力。
同时,积极制作微信彩页,组织镇村法律顾问广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微信转发,解答村民微信咨询,实现了“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普法。
截止目前,已累计开展专场普法宣传活动16场次,微信转发300余次,解答群众咨询160人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0000余份。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反有组织犯罪的思想认识,提升了广大群众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有效地筑牢了反有组织犯罪的“最基层战斗堡垒”。
文章录入:法制山东 责任编辑:于学亮
同时,积极制作微信彩页,组织镇村法律顾问广泛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微信转发,解答村民微信咨询,实现了“线上+线下”有机融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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