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县司法局阎楼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赡养纠纷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张利娜
时间:2022-03-06
法制山东网3月6日讯:2022年2月8日,年后开班第二天,73岁的山东省阳谷县阎楼镇某村村民郑某来到阎楼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请求调解与其两个子女之间赡养纠纷。阎楼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接到申请后,高度重视,司法所长胥学涛立即联系专职调解员,村调委会主任,及时介入调解,成功化解了这一母子间的矛盾纠纷,从而避免了母子反目的风波。
案例回顾:
接到申请后,阎楼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记录,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马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
经过调查了解,终于得知事情的经过。当事人郑某(女)育有二子,长子张军(化名),次子张发(化名),均已成家立业。郑某及其老伴年事已高,体弱多病,丧失劳动能力。先前的一些积蓄也用在了两个儿子身上。多年来生活及小病花费靠养老金及张军接济。郑某及老伴曾经住院的医疗费也由张军自己承担。在住院期间,二儿子张发既不去探望,也不分摊医药费,郑某多次打电话也不接听。期间村调委会多次进行调解未果,后期张发不再露面并拒绝参加调解。
核实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与张发进行联系,未果。后司法所所长胥学涛、专职调解员潘丽华、村调委会主任主动到张发家中了解、说明情况。对张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如一直不露面,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进行解决,但家庭内部的赡养纠纷若是“对簿公堂”,往往有伤家庭和气,不利于老人安享晚年,对其子女的社会声誉也会造成不利影响,最终张发同意进行调解。
待调解双方到达村调委会后,阎楼司法所所长胥学涛对他们讲解了有关赡养的法律知识,让大家明白,赡养老人是每个儿女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作为儿女要主动承担赡养义务。接近半天的协商调解,让很少相聚的一家人解开心结、一吐为快。调解过程虽很艰辛,起起落落,但毕竟血浓于水,最终大家都各退一步,达成调解协议:一是张军、张发承担赡养义务,每人每月分别支付赡养费200元;二是每人每月轮流到父母住处陪护、照顾父母的生活;三是以后父母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两人均摊。最终这起赡养纠纷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3月3日上午,郑某前往阎楼司法所送来锦旗表示万分感谢,她动情地握着胥所长的手说道:“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帮助,现在我两个儿子对我都很好,我现在生活很满意,家庭关系也和谐,这都是多亏了您呀!”
做好赡养纠纷的调解工作是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是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要求,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本案的成功调解既有效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解决急难愁盼之忧,又弘扬了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美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彰显了司法的力度与温度。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阎楼司法所)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阎楼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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