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桌面快捷方式 法制山东网     主编信箱: fzsdgw@163.com   新闻热线:0531-82719923      
法制山东网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旅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杜绝和严查“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0531-82719923
临沂 枣庄 日照 威海 淄博 泰安 东营 济南 聊城 德州 青岛 济宁 菏泽 烟台 潍坊 滨州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司法行政 > 正文

德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议在禹城召开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8-20
8月17日,德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场观摩会议在禹城召开。德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金贵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德州市律师协会专职副书记王劲松主持会议。禹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壮志到场致辞。

        德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议在禹城召开uUF法治山东网

 
         8月17日,德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场观摩会议在禹城召开。德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金贵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德州市律师协会专职副书记王劲松主持会议。禹城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李壮志到场致辞。
 
        上午,与会人员现场观看了禹城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市中办北环社区、十里望粉王社区、安仁镇王子付社区、和伦镇司法所。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会人员观看了反映禹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专题片和幻灯片,对相关文件资料和档案进行了沟通交流。
 
        在社区,与会人员重点观看了法律顾问信息公示、值班、发挥实效、群众知晓率以及参与人民调解情况。
 
        在下午的经验交流会上,与会人员对禹城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吕金贵局长向大家通报了全市工作情况,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大家一致认为,此次会议收获颇丰,倍受鼓舞和振奋,为下一步工作扎实开展奠定了基础。
 
 
 
 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交流材料
 
 
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满足群众法律需求 努力构筑公共法律服务大格局
 
                   (2018年8月1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禹城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成效向大家汇报,敬请在座的各位领导、同志们批评指正。
 
自去年6月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以来,禹城市在德州市司法局和禹城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强化对接、注重实效为原则,以创新工作模式为切入点,以实现法律服务在农村(社区)全覆盖、满足群众法律需求为总目标,积极构筑公共法律服务大格局。截至目前,我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活动742场次,接受法律咨询3160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07起,提供法律援助135件次,参与处置涉法涉诉上访13起,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读本7000册,印发“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明白纸15000份,为全市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工作中,我们主要做了“五个三”。
 
一、思想认识上,增强“三个意识”
 
    (一)增强聚焦主业、履行主责的大局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公共法律服务这个主业,履行司法行政职责,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落实农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是新时代赋予司法行政部门的使命,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大政治举措。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法治社区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社区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是法治社区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载体,司法行政及法律服务人员应该聚焦主业、履行主责,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
 
    (二)增强立足主战场、当好主力军的责任意识。广大农村社区是县级公共法律服务的主战场,司法行政人员及县域内全体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该立足农村社区这个主战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以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出发点,通过法治宣传教育、深化人民调解、创建法治社区等,发挥司法行政服务职能。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依法代理诉讼等,发挥法律服务人员主力军作用,为农村社区社会稳定和法治社区建设的奠定基础。 
 
(三)增强发挥资源优势、服务中心工作的担当意识。履行司法行政职责、发挥资源优势,引导全市村居法律顾问,以“一乡镇一服务团队、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为工作平台,围绕市(县)、乡两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做好结合文章,积极工作、勇于担当,全力服务和保障扶贫攻坚、乡村振兴和扫黑除恶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新旧动能转换和重大节点安保维稳工作,深入开展“走千村、进万户、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切实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服务发展、服务稳定、服务民生大局中的作用。
 
    二、工作谋划上,抓好“三级落实”
 
    (一)市级层面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一是开好“两个会议”,第一时间召开全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分管副市长出席会议,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召开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及培训会议,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二是出台一个文件,司法局起草《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报市委办、市府办审查批准,经市领导同意后以两办名义印发。三是成立一个工作专班。成立司法局一把手为班长,分管副职为副班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专班成员分工联系乡镇(街道),参与各乡镇工作推进和培训会议,推进工作落实。
 
(二)乡镇层面联系督导、协调落实。司法所作为乡镇司法行政工作主体,一是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召开工作动员会议并举办签约仪式,动员会议由本乡镇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村(社区)书记参加,同时联系司法局工作专班人员现场指导。二是配合司法局工作专班召开本乡镇工作推进及法律顾问培训会议。三是配合乡镇党委政府协调落实办公场所,督导法律顾问与社区对接。截止去年6月底,全市12乡镇(街道)均及时召开动员会议并举办签约仪式,382个村(社区)书记与法律顾问全部签约,实现了法律顾问与社区对接100%。
 
(三)村居层面保障运行、发挥实效。一是政策“上墙”,即:“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明白纸”、“给村(社区)居民的一封信”、“村居法律顾问个人信息”要张贴到社区公示栏上,在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悬挂工作意见箱,上墙公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法律顾问和社区调解员信息。二是联系卡“到户”,即:村(社区)书记、调解员配合法律顾问,将法律顾问联系卡发放到户。三是开展工作“有动静”,即:利用村(社区)广播喇叭,制作法律顾问工作广播通稿,宣传工作政策、公示工作信息。实现政策上墙、联系卡到户、使用村广播三个100%,三个层面三级联动机制为工作扎实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工作推进上,强化“三个建设”
 
(一)强化队伍建设。一是根据我市法律服务资源存在不足的现状,创新思路,整合现有的32名执业律师、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并吸收12名乡镇(街道)司法所长进入法律顾问队伍,依据行政区划,科学分配服务范围,并在部分村(社区)采用“司法所长为主,专业律师为辅”的特色服务模式,既缓解了法律顾问队伍的工作压力,又保证了服务质量。二是明确法律顾问“一岗八员”职责,即:社区法律事务指导员、社区居民法律诉求引导员、社区内矛盾纠纷调解员、社区居民法律援助联络员、法律知识宣传员、法治社区建设参与员、社区矫正协理员、社情民意信息员,引导法律顾问承担起解答群众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律宣传等工作职责。三是为了整合资源,凝聚合力,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成立由辖区内的法律顾问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形成“一乡镇一团队”工作模式,团长由司法所长兼任,主要通过在司法所定时、定点办公和牵头组织法律宣传活动等形式,集思广益,为乡镇、村重大决策决定、重大事项处置提供法律意见。
 
(二)强化阵地建设。一是坚持“五有”标准。协调乡镇党委政府落实法律顾问办公场地,依托村(社区)办公室和党建办公室打造司法行政工作室382个,做到“有场所”;全部法律顾问与382个村(社区)支部书记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书,把支部书记和法律顾问联系方式登记在册,指定社区调解员为法律顾问联系人,建立了稳定联系,做到“有人员”;制定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一事一记、一村一档,做到“有制度”;法律顾问定期到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严格履行“一岗八员”职责,做到“有运行”;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文件精神,积极争取落实省、市、县三级法律顾问补助,去年下半年我市需配套的法律顾问补助经费57.3万元,及时申请到位,依据考核办法半年发放36.33万元,做到“有保障”。二是细化软件建设。司法所作为村(社区)法律顾问、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团队的日常管理单位,全部实现了“两制度上墙,两档案入橱”,确保工作“雁过留声”、“踏雪留痕”。三是创新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微信这一便捷交流平台,打造“24小时法律服务朋友圈”,局机关、司法所、法律顾问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群,便于通知下发、活动安排等;法律顾问、社区书记、调解员、社区群众代表建立法律顾问工作群,便于及时掌握村(社区)内动态,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在线了解群众诉求,提供法律意见。
 
(三)强化制度建设。一是以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保护和鼓励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为前提,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去年八月份,在学习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禹城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实行以司法所为主、市局律管科为辅的“双线考核”。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团队工作制度。对法律顾问每月2次、不低于8小时的现场服务必须详细记录服务时间、内容、方式和结果,做到一村(社区)一卷,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同时为确保“工作留痕、考核有物、补助有据”,实行法律顾问工作三联单制度,实现了市、乡、村三级工作留痕。为了明确法律服务团队职责、规范法律服务团队成员的服务行为,制定“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团队工作制度”,并对工作细节做了详细规定。三是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形成了法律顾问考核的“五看”工作思路,即:“补助看考核,考核看档案,档案看内容,内容看活动,活动看实效”。注重做好管理档案和业务档案(案例档案和考核档案)“两个档案”,法律服务登记、统计、回访“三个台账”,统一备案、统一回访、统一标识、统一制度“四个统一”,从而实现对法律顾问工作的全掌控,为评先树优、检查考核、奖优罚劣奠定了基础。
 
四、工作宣传上,体现“三个创新”
 
(一)创新宣传内容。根据“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服务群体的特点,改变以往书本化、概念化的宣传语言,采用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生活化语言进行宣传。为此,我们编印了宣传手册、给村(社区)群众的一封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明白纸、村居法律顾问联系卡,撰写了村(社区)广播宣传通稿,使用最朴实的语言,让支部书记在村广播上播放,实现了社区书记通过村广播介绍法律顾问100%,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二)创新宣传方式。一是针对各村(社区)普遍存在的进城务工现象,在传统宣传方式基础上,整合“禹城司法”微信公众号功能,增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栏目,同时设计制作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展板,在全市各个广场、公园和382个司法行政工作室进行安装展示,及时发布“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动态。二是联合市广电局开辟“法润禹城”栏目,通过实际案例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三是充实法治文艺演出内容,通过相声、快板、小品的形式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三)创新宣传渠道。一是在禹城市报、电视台开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专栏,通过长时间、大篇幅、系统化的报道宣传,让群众更全面、更直观的了解此项工作。二是利用组织部在市委党校培训换届后新“两委”成员的机会,选派资深律师围绕社区治理、公共法律服务和法治社区建设,以案说法宣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三是加强与市扶贫办的联系,摸清贫困户底数,组织法律顾问积极开展法律扶贫,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政策和实效。
 
五、工作考核上,抓住“三个关键”
 
    (一)制定考核办法,规范经费使用。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是指挥棒、牵引绳,激发工作活力是关键。2017年8月10日,印发《禹城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市局律管科和乡镇司法所双线考核,市局律管科牵头考核内容占30分,司法所考核内容占70分,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基层评价、信息报送、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另设加分项和一票否决项。依据考核内容制定考核评分标准,依据评分标准打分,依据得分发放补助,依法有序规范使用法律顾问补助。
 
    (二)严格发放程序,发挥补助效能。严格考核打分、汇总统计、报备公示、核实确认、银行转账等工作流程,通过微信群、网站公示,然后法律顾问确认签字,再将考核情况表,连同法律顾问个人银行账号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法律顾问补助通过银行分别打到个人账户。2017年,我们为37名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据考核办法发放半年法律顾问补助36.33万元。
 
    (三)规范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档案。制定工作管理档案目录和业务档案目录,工作管理档案分工作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宣传(信息简报)、三个台账(登记、统计、回访)、经费保障及补助发放、案例报送等;业务档案分案例档案和考核档案,对村居法律顾问办理的社会影响较大、比较典型的个案,一事一卷装订归档,形成案例档案;考核工作完成后,将相关资料装订归档,一人一卷,形成考核档案。
 
各位领导、同志们!虽然我们的工作取得一些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有一些问题,如:工作力量不足问题突出(总结宣传、考核督导、材料收集、档案整理等,需要足够的工作力量去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百姓知晓率还没实现全覆盖;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活动还不够系统;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工作台账填写还不够规范等。下一步,我市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学兄弟县市之长,引导法律顾问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强化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沟通联系,切实发挥法律服务实效,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张加德)
 
 
 

 uUF法治山东网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栏目分类
省外频道: 法制内蒙古网 法制湖北网 法制河南网 法制江西网 法制广东网 法制广西网 法制海南网 法制江苏网 法制安徽网 法制浙江网 法制福建网 法制上海网 法制湖南网 法制山西网 法制黑龙江网 法制吉林网 法制河北网 法制北京网 法制天津网 法制宁夏网 法制新疆网 法制青海网 法制陕西网 法制甘肃网 法制四川网 法制云南网 法制贵州网 法制重庆网 法制辽宁网 法制西藏网 更多
关于《法制山东网》 发展历程法律声明招贤纳士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fzsdgw@163.com 新闻热线:0531-82719923
Copyright © 2020 版权所有 法制山东网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山东尚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20023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14820200028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