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槐荫检察院举办首届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槐检宣
时间:2022-05-09
法制山东网5月9日讯:5月7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举办首届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仪式暨业务培训,自此按下了检察机关借智借力助推办案新模式“启动键”。15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受邀参加聘任仪式,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全体院领导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聘任仪式。
开展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是槐荫区检察院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和《山东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进特邀检察官助理聘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府检协作配合,提升检察办案专业化水平,更好服务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首届特邀检察官助理共15名,分别来自于槐荫区发改局、教体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局、应急局、审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生态环境分局、黄河河务局等共15家行政机关。
聘任仪式上,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泳淳宣读了《关于聘任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决定》,两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代表做了表态发言。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海龙对受聘的特邀检察官助理颁发了聘书,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选聘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各自专业优势,积极辅助检察官办理案件,形成工作合力,为深化执法司法协作配合贡献力量;二是要扎实做好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履职保障。区检察院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全面做好服务,坚决支持特邀检察官助理们大胆履职、依法履职,尽最大努力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理案件提供坚实有力的服务,充分保障特邀检察官助理的履职需求;三是要全面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的独特作用。希望特邀检察官助理主动融入办案团队、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政执法实践为检察办案提供意见建议,帮助检察官对办案中的专业性“疑难杂症”进行专业的分析,提出精准指导意见,成为槐检“最硬核的外脑天团”。
聘任仪式结束后,区检察院随即组织了首届特邀检察官助理业务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工作纪律、保密纪律、三个规定、办案纪律等。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晓蕾全面介绍了区检察院职能、机构设置、工作情况,对特邀检察官助理工作职责、履职保障、考核评价等内容做了专题讲解,并结合案例详细阐释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的领域和方式。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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