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一部”联合印发通告 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物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崔娇娇
时间:2021-05-26
法制山东网5月26日讯:公安部5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制定印发的《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爆等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的通告》。
《通告》规定,凡在通告公布之日(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等物品,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逾期不投案自首、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严惩处。犯罪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涉弩等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涉枪涉爆涉弩等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违法人员检举、揭发他人涉枪涉爆涉弩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通告》明确,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弩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凡举报有功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针对当前有的老百姓对枪支、仿真枪、玩具枪识别不清的情况,《通告》提示指出,广大人民群众在购买玩具枪时要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不要购买无生产厂家、无许可证号、无产品标志、来源不明的玩具枪,不要购买仿真枪、火柴枪、水弹枪和仿真手雷、炸弹等易于造成危害的物品。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 [法制要闻]金乡:知识产权侵权执法在行动
- [法制要闻]济宁市金乡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向疫情防控一线捐赠物资
- [法制要闻]乡村有“法”宝,山东广播电视台乡村广播走进莘县燕店镇东孙庄村
- [法制要闻]潍坊公安:特警支队七大队开展实战理论测试 以考促学夯基础
- [法制要闻]山东济宁任城检察:运用 “三三三”模式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法制要闻]阳谷县司法局阎楼司法所开展4.15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
- [法制要闻]筑牢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安全“防护网”
- [法制要闻]高峰头镇“四突三强”推动全面依法治镇
- [法制要闻]潍坊公安:特警支队七大队精心录制教学视频助力春季练兵提质增效
- [法制要闻] 潍坊公安:特警支队四大队打造春训实战练兵“云模式”
网友评论:
栏目分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