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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阳谷:医疗费用遭拒付 法律顾问来帮助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胡晓丽 王静 时间:2022-02-08
       法制山东网2月8日讯:山东省阳谷县狮子楼街道孟宅村村民孟某生前系青岛某公司的职工,该公司尚未给孟某缴纳保险,今年一月份孟某突发疾病,其亲属将其接回老家治疗,2021年1月17日孟某因病在阳谷县人民医院死亡。孟某家属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公司补偿医疗费等损失,但均遭到拒绝。1月19日孟某的家属及村委会成员来我辖区法律顾问王静办公室协调处理被继承人孟某死亡后单位的补助事宜。
 
  《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企业员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应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于公司未为孟某缴纳社会保险,致使其生病住院时无法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病故后未享受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相关损失应由用人单位承担。孟某亲属及村委会了解法律规定后又与该公司进行协商,最终获得了该公司的相应补偿。
 
  1月25日,孟某得以入葬,其亲属对法律顾问王静的认真、负责、亲切的工作态度表示衷心的感谢。


   (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狮子楼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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