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阳谷县博济桥街道法律顾问调处辖区群众家庭婚姻纠纷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张西奇 张琦 袁荣敏
时间:2022-03-06
法制山东网3月6日讯:近日,山东省阳谷县博济桥街道某村村民崔某及妻子王某找到街道法律顾问袁荣敏律师要求协议离婚,袁律师对二人的情况进行了解后,认为还达不到离婚的构成要件,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最后二人和好如初。
当事人崔某告诉袁律师:“我不想在和妻子生活下去了,生活过的太没有意思,还动不动就吵架。”其妻王某也说:“平时生活确实没意思,也不想再过下去了。”双方对婚姻都持消极态度。袁律师经过了仔细的了解得知二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结婚两年多,育有一子刚满两周岁,平时都是由老人照顾。因平日经常吵架,婚姻生活不和谐,双方商定协议离婚。
袁律师对于二人的决定表示理解,但是夫妻二人吵架是在所难免的,家不是讲理的地方,而是讲情的地方,更何况,二人的这种情况远没有到达离婚的地步。因此袁律师对二人进行了劝解,告诉两人离婚不只是两个人的问题,还涉及到孩子和财产。第一个问题就是子女问题,孩子刚满两周岁,一旦夫妻离婚对孩子的成长极为不利。而且从经济方面来看,孩子还有16年才成年,抚养费的问题怎么办,不管谁抚养孩子,对方都要承担一定的抚养费,并且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还涉及到探望权的问题。第二个问题就是财产问题,二人在阳谷县万和城有一套房屋,是崔某婚前首付买的,婚后由二人共同偿还房贷,这还涉及到分割财产问题。谈及此事,崔某要求要回自己的房子,不予分割。袁律师告诉崔某,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要回房子,但是由于婚后两人共同偿还房贷,你应当把结婚后偿还的房款钱数拿出一半给王某,不是简单的一张离婚协议就能解决的。紧接着袁律师又从情感入手,告诫双方夫妻之间本应当互礼互让,相互理解,两人更应当把精力放到建设幸福美满的家庭中去,崔某作为男士,更应当理解妻子,宽容妻子。反过来,妻子也应当理解丈夫,相互理解。
最后,二人在袁律师情理法三方面的劝说下,向对方承诺,在今后的生活中多一些宽容,少一些抱怨,放弃离婚的想法,共同构建属于三个人的幸福之家。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博济桥司法所)
(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博济桥司法所)
相关文章:
相关推荐:
- [法制要闻]金乡:知识产权侵权执法在行动
- [法制要闻]济宁市金乡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向疫情防控一线捐赠物资
- [法制要闻]乡村有“法”宝,山东广播电视台乡村广播走进莘县燕店镇东孙庄村
- [法制要闻]潍坊公安:特警支队七大队开展实战理论测试 以考促学夯基础
- [法制要闻]山东济宁任城检察:运用 “三三三”模式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法制要闻]阳谷县司法局阎楼司法所开展4.15国家安全日宣传活动
- [法制要闻]筑牢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安全“防护网”
- [法制要闻]高峰头镇“四突三强”推动全面依法治镇
- [法制要闻]潍坊公安:特警支队七大队精心录制教学视频助力春季练兵提质增效
- [法制要闻] 潍坊公安:特警支队四大队打造春训实战练兵“云模式”
网友评论:
栏目分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