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阳交警大队:男子酒驾 查处现场“金句”频出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1
时间:2022-04-15
法制山山东网4月15日讯: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宁阳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孟某驾驶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行驶至复圣大街路口时,执勤交警示意停车并进行例行检查,并对孟某进行了酒精测试,酒精测试结果为36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且孟某无驾驶证。
民警对孟某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孟某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切勿心存侥幸,酒驾违法成本高、安全隐患大,应自觉拒绝酒驾。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交警大队)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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