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桌面快捷方式 法制山东网     主编信箱: fzsdgw@163.com   新闻热线:0531-82719923      
法制山东网承诺:严格按照国家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旅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杜绝和严查“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0531-82719923
临沂 枣庄 日照 威海 淄博 泰安 东营 济南 聊城 德州 青岛 济宁 菏泽 烟台 潍坊 滨州
您的当前位置:主页 > 齐鲁交警 > 正文

山东临清高速交警大队:货车抛锚应急车道 交警快速处置护安全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1 时间:2022-04-25
       法制山东网4月25日讯:4月20日上午9时许,山东省聊城高速交警临清大队巡逻至德商高速113公里处,发现一辆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驾驶员在应急车道内等待救援,过往车辆较多,情况十分危险。民警做好安全警示工作,并让司机正确放置好三脚架。经了解,该车行驶到该处挂不上档无法启动,民警帮助其联系高速路施救应急人员,施救人员到现场将故障车辆拖离了高速,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做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车靠边,就是遇有紧急情况时,车辆能移动的,应迅速将车辆移至右侧硬路肩或者就近出口驶离。车辆无论是否可移动,均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放置三角警示牌。
 
  人撤离,司乘人员的人身安全最重要,发生事故或故障后,驾乘人员应该迅速转移到应急车道护栏外,并面向来车方向。
 
  即报警,完成上述操作后,立即拨打12122报警,告知您的具体位置、受伤情况、车损情况、行车方向。


     (山东省聊城高速交警支队)
 

网友评论:

栏目分类
省外频道: 法制内蒙古网 法制湖北网 法制河南网 法制江西网 法制广东网 法制广西网 法制海南网 法制江苏网 法制安徽网 法制浙江网 法制福建网 法制上海网 法制湖南网 法制山西网 法制黑龙江网 法制吉林网 法制河北网 法制北京网 法制天津网 法制宁夏网 法制新疆网 法制青海网 法制陕西网 法制甘肃网 法制四川网 法制云南网 法制贵州网 法制重庆网 法制辽宁网 法制西藏网 更多
关于《法制山东网》 发展历程法律声明招贤纳士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投稿邮箱:fzsdgw@163.com 新闻热线:0531-82719923
Copyright © 2020 版权所有 法制山东网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技术支持:山东尚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号:鲁ICP备20023497号-1 鲁公网安备 37148202000289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