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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法院:“三招联动”为企业撑起法治晴空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武传玲 时间:2021-12-09
     法制山东网12月9日讯:沂水,地处沂蒙老区,享有“千年古县”的美誉,更是“红嫂”故乡、沂蒙精神发祥地之一,因其优良的革命传统和优美的生态宜居环境,成为一方投资兴业的热土。
 
近年来,沂水法院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效能”工作思路,全面发力,提办案速度,降诉讼成本,增司法便利,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持续注入新动能。
 
把脉开方,搭建帮扶企业“连心桥”
 
“合同法律风险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主要风险之一,有70%以上的企业对合同签订、审核、履约等环节缺乏严格的管理程序……”高晓法官在走访企业时,向企业负责人讲解如何规避法律风险。
 
为了达到“优化营商环境、让企业满意”的目标,该院一是积极“走出去”,由院领导带头,组织全体员额法官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走进企业园区,倾听企业诉求,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难点和痛点,为企业“把准脉”、“开对方”,做到“一企一策”,精准施策,帮助企业堵漏洞、防风险、解难题。二是虚心“请进来”, 开门纳谏,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向17家企业代表公开了院长电话,接受企业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增进与企业间的沟通联系。同时,编写了《沂水县人民法院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手册》,内容涉及物权保护、合同订立和履行、经营管理、物流、劳动用工等方面,向企业免费分发,并在微信公众号上逐期刊登,方便企业随时查阅,依法保护自身权益。截止目前,全院已走访30余家企业,解决实际需求50余条,发放《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手册》200余份,受到企业广泛好评,民意调查满意度100%。
 
联动协调,构建矛盾解纷“快车道”
 
“七年了,这个问题阻挠我们企业发展七年了,却没想到,在法院一朝就解决了!”沂水某食品公司徐某无比感慨地说。
 
沂水某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与被告青岛两家机械设备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约定原告从两被告处购买两台机械设备,价值700万元。之后,双方先后又签订了2次补充协议,原告先行支付了设备款、检修费、运输费,但被告方以各种理由推脱,始终未履行合同,严重阻碍了企业发展。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双方解除合同,被告赔偿损失。承办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鉴于原告仍希望合同履行的真实想法,联合法院特邀调解员,多次约谈双方,积极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促使合同顺利履行。
 
近年来,为了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沂水法院不断优化诉讼服务,以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为抓手,组建了6个速裁团队、2个商事案件精审团队,新聘任了32名特邀调解员,邀请9名律师、3名公证员进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参与调解,实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进一步压缩诉讼时限,降低企业诉讼成本,促进了案件快审快结。截止目前,该院共办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案件950件,共办结810件,办结率为85.3%,诉前调解成功102件。
 
情法并举,打造善意执行“新生态”
 
“多亏法院协调,让我们分期付款,给了我们公司喘息的机会,我们一定会履行好付款义务!”
 
某公司是一家毛鸭养殖加工企业,今年以来,因受疫情影响,经营陷入困境,拖欠的养鸭户毛鸭款一时难已付清。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了解到该企业因疫情开工复产较晚,产品营销遇到很大困难,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促成和解,分批履行。
 
今年以来,该院进一步优化集约分段执行工作模式,专门组建执行事务中心、精分快执团队8个,派驻一个8人的法警中队。执行中,灵活运行善意执行理念,慎重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暂时经营困难但仍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尽可能采取和解、以物抵债、分期偿还等“留出路、给活路”的灵活方式,最大限度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截止目前,该院共执结涉企案件308件,实际执行到位4亿余元,释放土地200余亩和大量厂房建筑、机器设备等,盘活资产6000万元,促进了全县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司法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关键内核,沂水法院将继续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沂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殷方昭表示。
 


山东省沂水县人民法院  武传玲
 
文章录入:法制山东网     责任编辑: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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