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再出发——沂水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不停歇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翟莉芳
时间:2022-03-18
法制山东网3月18日讯:“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集中体现,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可以给企业发展注入一泓“春水”,不断激活企业活力。近年来,沂水县人民法院秉持法治化营商环境“优”无止境的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屡出实招,拿出硬招,为高水平建设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绿”畅通 快速解纷——做实功“助企”
“真的没有想到,被告在天津,案子却这么快就能办完!”说起沂水法院的办案速度,某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频频点赞。
2019年4月,原告某玻璃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由原告向被告供货。2020年8月,原告对账后发现,被告欠原告货款6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今年3月1日,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通过法院“涉企纠纷绿色通道”,该案分流到张玉梅速裁团队。鉴于案件诉讼关系明确,张法官立即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进行释法明理。由于被告在外地,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3月7日,组织当事人通过线上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批次按期偿还货款。
近年来,院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其纳入“一把手”工程,开辟 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设立了6个速裁团队和2个精审团队,实现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截至目前,全院共办理买卖合同案件网上立案 229件,审结105 件,诉前调解成功 30件。
放水养鱼 善意执行 ——多维度“护企”
在沂水某资本管理公司与某玻璃制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额一百余万元。受理案件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不动产、制成品、账户等进行了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但在后续执行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因市场需求变化、调整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短时间难以清偿债务。如果强制执行,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降低了偿债能力,从而也会损害申请人权益的实现。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经与双方当事人多次协调沟通,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解除了强制执行措施,该案最后全部履行完毕,实现了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近年来,沂水法院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因案施策、灵活变通,审慎适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尽可能采取和解、以物抵债、分期偿还等“留出路、给活路”的灵活方式,最大可能保障企业自身“造血再生”功能,最大限度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截至目前,全院共执行涉企案件100余件,到位资金1100余万元。
量身定制 送法进企——精服务“暖企”
“企业今年经营情况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法律问题?”2月17日,沂水法院院长殷方昭实地走访了山东智化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围绕企业生产项目前景、法律需求等情况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这是沂水法院开展大走访活动的一个缩影。
“得到法院的专业指导后,我们企业的防范意识更加强了,管理也更加规范。”山东智化普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为了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沂水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定期组织员额法官走访企业,设置专人对企业进行“体检”和“复诊”,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具体法律问题,提醒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隐患等,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为企业纾困解难。截止目前,共走访企业30余家,解决实际需求50余条,发放《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手册》200余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沂水法院将继续深化‘人人、案案、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以唯旗是夺的锐气、主动作为的担当、攻坚克难的干劲营造“近悦远来”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专心创业、安心经营。” 殷方昭说。
文章录入:法制山东 责任编辑:于学亮
一“绿”畅通 快速解纷——做实功“助企”
“真的没有想到,被告在天津,案子却这么快就能办完!”说起沂水法院的办案速度,某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某频频点赞。
2019年4月,原告某玻璃有限公司与被告某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由原告向被告供货。2020年8月,原告对账后发现,被告欠原告货款6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要,被告拒不支付。今年3月1日,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通过法院“涉企纠纷绿色通道”,该案分流到张玉梅速裁团队。鉴于案件诉讼关系明确,张法官立即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进行释法明理。由于被告在外地,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后,3月7日,组织当事人通过线上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分批次按期偿还货款。
近年来,院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将其纳入“一把手”工程,开辟 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设立了6个速裁团队和2个精审团队,实现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截至目前,全院共办理买卖合同案件网上立案 229件,审结105 件,诉前调解成功 30件。
放水养鱼 善意执行 ——多维度“护企”
在沂水某资本管理公司与某玻璃制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额一百余万元。受理案件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不动产、制成品、账户等进行了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但在后续执行中了解到,被执行人因市场需求变化、调整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短时间难以清偿债务。如果强制执行,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降低了偿债能力,从而也会损害申请人权益的实现。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经与双方当事人多次协调沟通,促成双方达成了和解,解除了强制执行措施,该案最后全部履行完毕,实现了双方利益的最大化。
近年来,沂水法院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因案施策、灵活变通,审慎适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尽可能采取和解、以物抵债、分期偿还等“留出路、给活路”的灵活方式,最大可能保障企业自身“造血再生”功能,最大限度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截至目前,全院共执行涉企案件100余件,到位资金1100余万元。
量身定制 送法进企——精服务“暖企”
“企业今年经营情况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法律问题?”2月17日,沂水法院院长殷方昭实地走访了山东智化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围绕企业生产项目前景、法律需求等情况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这是沂水法院开展大走访活动的一个缩影。
“得到法院的专业指导后,我们企业的防范意识更加强了,管理也更加规范。”山东智化普新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
为了提高企业法律风险防控能力,沂水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定期组织员额法官走访企业,设置专人对企业进行“体检”和“复诊”,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具体法律问题,提醒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和隐患等,进一步增强企业的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防范风险能力,为企业纾困解难。截止目前,共走访企业30余家,解决实际需求50余条,发放《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手册》200余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下一步,沂水法院将继续深化‘人人、案案、事事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以唯旗是夺的锐气、主动作为的担当、攻坚克难的干劲营造“近悦远来”的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让企业家专心创业、安心经营。” 殷方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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