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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县:院长带头办案 检察长出庭公诉 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来源: 编辑: 时间:2017-04-28
4月26日上午10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由曹县人民法院院长李继亮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的孙某某诈骗一案正式开庭,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逯其彦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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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山东网曹县讯(通讯员  张新景)4月26日上午10时,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由曹县人民法院院长李继亮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的孙某某诈骗一案正式开庭,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逯其彦担任公诉人出庭支持起诉。这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后,曹县首次由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同时出庭依法履行职务。
 
         开庭前,审判长李继亮仔细审查证据材料,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认真准备好了庭审提纲。由于庭前工作准备充分,审判长李继亮以娴熟的审判技巧驾驭了整个庭审活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各个环节有条不紊。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人逯其彦无论是讯问还是举证,也都显示出良好的职业素养。
 
        此次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履行职责,是曹县完成员额法官、检察官的遴选,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并对案件终身负责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等方面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也标志着曹县法检领导开庭审理案件将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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