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县公证处 董永红被聘为德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
齐河县公证处为落实《2015年全市公证工作要点》,积极推动公证员“走出去”,鼓励申报各级政府部门法律专家人才库成员,成为政府法律顾问,发挥公证员的身份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调解处理社会矛盾案件,提高公证社会公信力。 |
齐河县公证处:董永红被聘为德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
法治山东德州讯 (通讯员 王苗)齐河县公证处为落实《2015年全市公证工作要点》,积极推动公证员“走出去”,鼓励申报各级政府部门法律专家人才库成员,成为政府法律顾问,发挥公证员的身份和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调解处理社会矛盾案件,提高公证社会公信力。
今年4月,董永红同志以齐河县公证处主任和齐河县政协常委的双重身份,被德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和德州市信访事项听证委员会聘请为“德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聘期两年。董永红同志自2007年被当选为齐河县政协常委后,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地参政议政、撰写提案,参与接访息讼工作,调解处理了多起疑难案件,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也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先后被齐河县水务局、齐河县公安局、齐河县检察院、德州市公安局聘请为民主监督员。本人也被评为“优秀提案者”、“优秀政协委员”。
这些成绩的取得一方面是个人努力的结果,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公证员的社会地位在不断提高,公证事业也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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