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与证监会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1
时间:2021-11-23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总对总”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
为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证监会在解决证券期货纠纷中的指导协调作用,运用调解机制,降低投资者解纷成本,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总对总”证券期货纠纷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过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中国投资者网在线调解平台”对接,为证券期货纠纷当事人提供多元调解、司法确认、登记立案等一站式、全流程在线解纷服务。
《通知》明确了人民法院和证券监管部门各自的工作职责。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在线诉调对接工作的统筹推进,宣传引导当事人运用调解平台化解纠纷,对调解员开展技术系统培训指导等;民二庭负责具体业务流程指导,对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等。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负责统筹调解机制建设,制定调解政策规范,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及相关管理制度,指导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在线调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等;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负责投资者网平台的日常运行、安全防护和升级优化等工作。
《通知》明确了在线诉调对接业务流程。首先,当事人向法院或直接通过投资者网平台提交纠纷调解申请;其次,经过调解后成功的,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线签订调解协议;鼓励当事人自动履行,确有必要的,可就调解协议共同在线申请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法院在线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调解书。对调解后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由法院进行立案或继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建立由立案庭、民二庭、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投资者服务中心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在线诉调对接工作推广应用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举措。
《通知》出台后,最高人民法院与证监会将共同推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面落地,通过“法院+证券监管部门”,多元化解证券期货纠纷,助力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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