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将给所有食品经营者建立安全信用档案
为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地工商部门将加快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建设。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工商部门将给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
法治山东网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 张晓松)为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地工商部门将加快推进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机制建设。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今年年底前,各地工商部门将给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监管。
这是记者在27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的。
“运用市场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激励企业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表示,今后将“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采取不同监管方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
谈到当前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流通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周伯华认为,如何加大监督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和义务工作力度,切实提升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自律水平,对于专项工作的开展十分重要。
他表示,今后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对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与考核机制,要明确项目和量化指标来考核食品添加剂经营者是否履行了法定责任义务、履行的情况如何,依法监督其落实到位,要实行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诚信评价及失信曝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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