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强迫消费 消协维权讨公道
日前,莱州市的徐女士被一家美容院“忽悠”了,遭遇强迫消费,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美容院负责人当面向徐女士赔礼道歉,并全部退回徐女士购买化妆品款420元。 |
法治山东网烟台讯(特约记者 吉杰 通讯员 京亮 剑英)日前,莱州市的徐女士被一家美容院“忽悠”了,遭遇强迫消费,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美容院负责人当面向徐女士赔礼道歉,并全部退回徐女士购买化妆品款420元。
2月21日,莱州市某企业员工徐女士,在城区逛街路经某美容院时,站在店门外的一位服务员热情地招呼她,说店内祛痘产品最近正在搞优惠活动,所有产品可以免费尝试,感觉效果好再买,购买打七五折,并且购买化妆品可以赠送一次免费美容。正为脸上的“痘痘”闹心的徐女士被说动了心,随即跟随服务员来到了店内,徐女士说先试试看效果如何再决定是否购买。美容师随即打开了一瓶化妆品,抹在徐女士脸上并进行按摩,并且介绍说只要每天坚持用,很快就会消痘,并且不会再复发。徐女士觉得美容师的话有点夸大效果,而且化妆品价格也不低,每瓶400多元,所以表示要先看一下再说。没想到,一听这话,刚才还非常热情的美容师马上翻了脸,说:化妆品已经打开了,你不买人家谁还要啊。徐女士据理力争:你们不是先前说可以免费试用的吗?双方争执不下,最后徐女士被逼支付420元买走了那瓶已开封的化妆品。回家后,徐女士越想越气愤,觉得这件事不能就这么过去算了,第二天她便来到莱州市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
工作人员根据徐女士的投诉,联系到美容院的负责人,详细询问了有关情况, 在对徐女士所述事实进行了确认后,对美容院强迫消费的做法提出了批评并向其指出: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美容院负责人当面向徐女士赔礼道歉,并全部退回徐女士购买化妆品款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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