莘县司法局:“四个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常态化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王德卫
时间:2022-05-04
法制山东网5月4日讯:近年来,莘县司法局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立足自身职能定位,强化日常工作力度,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切实提供法律服务,确保思想认识再深入、学习教育再深入、普法宣传再深入、法律服务再深入,有序推进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现常态化,为和谐莘县、法治莘县、幸福莘县建设贡献更多司法行政智慧和力量。
提高政治站位,思想认识再深入。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之一,切实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准的步伐、更加良好的状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
形成制度措施,学习教育再深入。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学习教育重点,进一步完善学习宣传制度,下发学习专门通知和细则,制定了学习督导和考核机制,利用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全体干部会议和“三会一课”等扎实开展宣传学习,定期开展集中研讨,把握精神实质。
发挥自身优势,普法宣传再深入。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优势,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入“八五”普法规划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定期下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通知,及时汇集各执法主体单位宣传信息;立足普法宣传优势,进一步加大“法律十进”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厂、进学校等,努力实现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优势,利用“莘县司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转发、播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知识,普法宣传再深入。
立足实际需求,法律服务再深入。立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组织全县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公证员等广泛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法律援助服务力度,努力为弱势群众提供贴心的法律服务。定期组织全县人民调解员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汇总工作台账,分析存在问题,找出化解措施,确保涉黑涉恶案件成功化解。
文章录入:法制山东网 责任编辑:于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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