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海事法院:善意执行有温度 巧用“活封”获双赢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1
时间:2021-12-27
法制山东网12月27日讯:171万元,虽然并不是一个大数目,但关键时刻也能成为压垮一个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为了避免杀鸡取卵的事情发生,青岛海事法院执行干警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近日成功化解了一起强制执行案件,既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同时避免了企业因查封拍卖导致破产,实现“双赢”。
2018年,上海某公司与山东某公司签署《航道疏浚服务合同》,双方约定由上海某公司船舶为对方提供疏浚服务,但是工程结束后,对方却迟迟未能兑现全部服务费用,仍有171万余元的剩余款项没有结清。经过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最终裁决被申请人应于申请人到期债权解除冻结后十五日内向申请人支付疏浚服务费171万余元。
2021年6月,上海某公司依据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裁决书,向青岛海事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青岛海事法院的执行干警立即对山东某公司相应银行存款采取了冻结措施,并对其名下厂房、车辆等财产进行了控制。
山东某公司在收到青岛海事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以后,立即给法院来电并书面反馈企业经营面临资金周转方面的困难,同时强调愿意通过经营来筹措相应资金,偿还上海某公司的相应欠款。
“如果本着快速解决的话,我们完全可以直接查封拍卖它的厂房、设备,但是这样一来,企业经营就会面临崩溃破产的境地,这种做法无疑是杀鸡取卵!”办案法官秦涛介绍。经过细致的调查,法院发现山东某公司确实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但只要给予其一定时间,偿还欠款还是没问题的。于是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兼顾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执行法官又组织双方进行了协商。
“我们协调双方达成了一个初步的谅解,对方同意给山东公司宽限几个月的时间,让他们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来筹措相应资金,偿还债务。”办案法官秦涛说。最终山东公司通过这几个月的经营,成功将相应的债务清偿完毕,此案得以圆满化解。
近年来,青岛海事法院充分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彰显“执行力度”的同时,又传递了“司法温度”,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既依法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尽可能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造成不利影响,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山东青岛海事法院)
(山东青岛海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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