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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中院刑一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 依法惩治犯罪保护人

来源:法制山东网 作者:-1 时间:2022-04-12
       法制山东网4月12日讯: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主要负责各类刑事案件审理和申诉审查工作,现有三个审判团队,员额法官8名,法官助理和书记员17名。近年来,先后被授予“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
 
  聚焦刑事审判主责,依法审判重大刑事案件
 
  青岛全市两级法院每年审理刑事案件约6000件,一直居山东省第一位。青岛中院刑一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宗旨,依法惩处犯罪。2021年收案719件,结案707件,结案率92.18%,圆满完成刑事审判任务,保障了人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等犯罪案件,维护国家安全。依法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重大案件,以及涉枪涉爆、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法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加大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宣传力度,保持对毒品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刑一庭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扛牢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法院部署要求,承担扫黑办日常工作,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一案一专班”“院长主审”等制度机制建立落实,多项主要办案指标位居全省第一。组织精干力量,审理多起在省内有重大影响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保证打击黑恶势力效果,壮大了扫黑声势。扎实做好打财断血、线索核查、深挖“保护伞”等工作,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组织全市法院集中宣判6次,判处黑恶势力犯罪分子820余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97人,扫黑除恶取得明显效果。
 
  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促进社会治理成效整体提升
 
  刑一庭经常性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制定多部指导性文件,统一执法司法办案思想,提升全市刑事审判业务能力。作为最高法院指定的第一批认罪认罚制度试点单位,刑一庭指导全市法院刑庭开展认罪认罚、刑拘直诉、速裁制度三项改革工作,常态化推动工作落实,巩固改革试点成果,促进全市刑事审判工作质效大幅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调研成果被最高法院、省高院采用,为刑事审判认罪认罚改革提供“青岛经验”。因工作突出,青岛法院被确定为全省法院刑拘直诉重点推进单位。刑一庭指导全市法院刑庭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累计制发司法建议80条,均得到相关单位书面回复,相关行业、领域问题漏洞得以及时整改纠正。积极开展法官“六进”活动,先后为全市政法机关、国有企业、驻青部队、社区居民授课培训,2000余人次参加。
 
  创新工作方法,保证疫情期间审判顺利进行
 
  疫情发生以来,刑一庭克服疫情带来的困难,采取业务调研、案件督导、典型推动等多种方式,积极协调信息技术、公安监管、基层刑事审判等部门,建立健全刑事案件线上审判机制,指导全市法院先后建立远程视频法庭16个,指导部分基层法院通过改造法庭、加强防护等,线下开庭审理部分案情特别复杂的案件,多个外地法院到青学习、借鉴。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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